论意志自由的绝对性

论意志自由的绝对性

一、论意志自由的绝对性(论文文献综述)

徐弢,赵盼[1](2021)在《文艺复兴晚期的三元人论之争探原》文中指出文艺复兴晚期的三元人论之争既是昔日奥古斯丁与佩拉纠的自由意志之争的延续,更反映了当时人文主义与新教思想之间相互促进又彼此矛盾的关系。伊拉斯谟在劳伦佐·瓦拉引入"受造之灵"概念论证人的自由和价值的基础上,借用长期遭弃用的三元人论来论证其人文主义的自由意志论,从而突破了以"魂"与"体"的二元对立为特征的中世纪人学观念。其思想虽有助否定中世纪的善功说和炼狱说,却终因难以同奥古斯丁式的原罪说和恩典说相兼容,而被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等新教领袖视为一种有"半佩拉纠主义"倾向的理论而拒斥。

阳火亮[2](2021)在《保护与服从 ——霍布斯论现代国家》文中指出本文是对个人的现代性处境的一次尝试性探索,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个人自由与现代国家的关系:自由而平等的个人为何要服从国家,以及如何服从国家;国家为何需要保护自由而平等的个人,以及如何保护?在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威之间的关系问题中,国家处于政治学研究的核心,国家本身具有超越性。在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中,既包括神学国家的因素,也包括自然国家的因素,其重点是国家在个人生活中应该具备的地位、功能和作用,以及国家权力与个人自由之间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概而言之,这一问题的核心是国家为什么要保护个人自由,而个人又为什么要服从国家权力?个人自由有没有可能在公共政治和私人生活之中找到某种确定性和存在的空间——国家与个人之间的这个保护与服从的问题,直接涉及到现代国家的概念与理论,涉及到人的现代性处境的本质。霍布斯国家理论的核心是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即保护与服从。从国家的角度来说,国家就是个人的集合体,霍布斯试图平衡主权和个人,而不是偏向其中一方。要实现这一平衡,国家就必须要有政治决断以及实现这一政治决断的力量。个人的敌人不是国家,国家权威的敌人也不是个人自由,个人和国家共同的敌人是战争状态。对于个人而言,唯一能够相信的可以提供保护的,只能是出于个人自身的力量。国家就是共同体本身,就是个人通过彼此之间社会契约构建起来的全体人民,服从国家也就是服从个人自己。个人只有在群体中才会涉及到他人的利益,正是因为群体生活中可能产生的冲突,个人才需要国家来进行保护。因此,国家的保护和个人的服从都是基于国家的存在是以保护个人生命和自由为目的。人的困境在于,有没有可能既想要得到国家的保护又保留充分的个人自由?传统而言,国家权力多一点,个人自由似乎就少一点:人总为这个自由的空间担忧或者是挣扎。人的本质是什么?人需要的是确定性,以摆脱对未知的暴死的恐惧;人需要的是现世的安全,而不仅仅是来世的救赎。然而,人能够获得对自身生命和自由的保护,以对抗未知的、不确定性的世界,在于他对自身困境的认知。对人真正的体验和感同身受,才能真正地去理解人性。任何以自己的意识去替代他人体验,都必然导致强迫。人或许一生就处于这种自我感知与他人感知难以完全协调一致的困境中,世界的多彩源于此,世界的战乱也源于此。国家要想得到个人的服从,必须从人所处的困境出发,真正理解个人对其生命和自由的感知。个人要想得到国家更好地保护,也必须在自我认知的基础上学会和他人相处。人渴望私人自由,又渴望公共参与并在集体中得到认同,这必然需要人找到其中的平衡。

徐国政[3](2021)在《实践观点与“自我中心困境”的超越》文中认为“自我中心困境”是近代主体性哲学所带来的一个根本性理论问题。这一困境包含两方面内容:在“我思主体”与“我思对象”的关系问题上,“我思主体”难以洞穿内在性的意识,超越自身切中外在于意识的异质性的客观对象,从而造成了我思主体与我思对象、思维与存在的分裂;在伦理价值层面上,由于“我思自我”被实体化,从其出发来理解自我与他人、自我与世界的关系,必然导致它们之间的对立与冲突。这一问题始终蕴含和贯穿在近代主体性形而上学的发展过程中,寻求对它的克服和超越也就成为了近现代哲学所自觉到的主要理论任务。马克思哲学特别是其实践观点,以其特有的革命性方式对此问题予以了彻底的反思和积极的回应,其清晰深刻的洞见对我们今天理解和克服这一问题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文选择以马克思的实践观点对自我中心困境的克服和超越为核心论题展开相关研究。“自我中心困境”问题的产生与近代哲学的“主体转向”以及由此确立的自我观念直接相关。在近代主体性哲学发展的过程中,“自我”被理解为独立自足、绝对实在、永恒在场的“第一实体”,由此取代了传统社会和哲学中“上帝实体”的地位和作用,这体现了现代性的时代精神,具有重要的人文解放的意义。然而,自我的实体化理解同时蕴含着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由于其遵循着基础主义、绝对主义、超越时间的非历史主义、“中心—边缘”结构模式的思维原则,来理解和设定自我,因而也就使其带有了先验、无根、封闭和独断的特性,正是这一系列的特性以及与此内在关联的意识哲学的理论范式,从根本上导致了“自我中心困境”的问题。一方面是,内在与超越的悖论构成了实体化自我的内在矛盾,由此必然造成“思存分裂”的问题;另一方面是,自我的实体化必然造成“他者”维度的丧失,以及个人社会性的遮蔽造成人与人之间精神共通感的消解,由此加剧着自我与他者的矛盾,这构成了现代性的深层伦理困境。解决上述“自我中心困境”问题是哲学史上的哲学家们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难题。黑格尔试图借助于概念辩证法以思辨的方式实现理性与现实、思维与存在的统一,然而,由于他仍拘泥于意识哲学的理论范式之内,因而其最多是意识内的“概念”对“存在”的统一,因此黑格尔也就没有在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真正对“自我中心困境”问题做出有效回应的是马克思哲学。马克思以实践观点作为基本理论原则,开创了崭新的解释框架和理论视野,为解决哲学史上所遗留的这一重大理论难题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马克思从实践观点出发,推动了意识哲学向实践哲学的范式转换,对人与世界的纯粹意识关系进行了彻底颠倒,从而超越了抽象的意识哲学,也正是在本源性、基础性的感性实践活动中,意识能动性和感性受动性找到了其现实性基础,从而实现了二者的否定性统一。立足于实践观点,马克思对实体化自我观念进行了深入地批判,实现了自我理解的根本性变革,即将自我理解为身心一体的感性存在和生成着的关系性存在,并最终将自我确立为“类主体”,由此也就有效地消解了实体性的自我观念。马克思以对实践活动的自觉理解为基础,使“自我中心困境”的理论困难得到了有效地克服。在前反思、前概念和前逻辑的生存论意义上,自我和世界在人的本源性实践活动中有机地融合为一体,因而作为其内在环节和要素的思维与存在便具有了本源的统一性;在社会存在的意义上,在社会性、开放性的感性对象性活动之中,人与自然进行着本质性的交换,实现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意识能动性和感性受动性的统一,由此,思维与存在便实现了一种否定性的统一。在实践观点的视域中自我存在的本真性也获得了显露,即马克思通过对占有性生存方式中人的自我异化的批判和考察,觉解到自我生命的本真性就在于生成性和创造性的“存在”,而非孤立贪婪的“占有”,由此,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占有性的原子式“经济人”进行了深入的反思和批判,这也就在社会存在的维度上实现了对人的全新理解,为在现实社会中克服“自我中心困境”的伦理问题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思想基础。最后,要想从根本上克服和超越现代社会的分裂困境,必须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在扬弃私有财产的基础上生成“人类社会”,由此打开人与人之间在“类”意义上的互通关系,从而实现自我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有机统一。

郭嘉[4](2021)在《先秦儒学自由观念之检讨》文中研究表明

王洋洋[5](2021)在《马克思辩证批判的正义观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国内外对马克思正义观的争议持续半个世纪而热度不减,主要原因在于,学界在马克思把正义作为“意识形态法权”(1)还是规范性价值观念的问题上始终难以达成共识。回到马克思自身的理论逻辑,可以发现基于唯物史观阐明的人类解放学说,弥合正义的事实性维度和规范性维度的分裂,在真实意义上提出一种辩证批判的正义观(2)。马克思从解释世界到改造世界的哲学任务根本地是回答“何为正义、如何实现正义”这一问题,并把何为正义和如何实现正义统一于阐明人类解放的价值追求和现实实践中。马克思在阐释阶级社会法权正义的基础上,提出了人类解放的价值目标,唯物史观与人类解放的融合赋予了马克思正义观辩证批判性。马克思辩证批判正义观以唯物史观为基础,基于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把人类解放的正义理想转变为现实运动。在阶级社会,从属于意识形态法权范畴的正义,内在地指向支配私有财产的统治阶级,最多只能在不彻底的政治革命中追求形式正义,实现人的政治解放;而共产主义,作为人类文明的真正开端,标志着人类社会由扬弃私有财产为中介的外在否定阶段进入自我否定状态,在共同占有财产的意义上实现人类社会的自我生成,这构成辩证批判正义观的核心内容。人类解放正义理想在共产主义阶段的实现表现为一种持续性的状态,它是人与社会在不断地自我否定中展开的发展的各种可能性。本文以对正义观的理论回溯为前提,系统全面地论证和阐释马克思辩证批判正义观的逻辑演进、理论内涵、理论特质和当代价值。第一,对正义观进行理论回溯,提出马克思辩证批判的正义观。追溯正义观的理论渊源,根据研究正义问题所依托的理论的不同,马克思之前的正义观可以分为自然法学派的正义和哲理法学派的正义,他们站在各自立场塑造了正义的“元价值”(1)并导致了基于“元价值”的价值强制。探究正义观的伦理基础,马克思之前的正义观或者以规范性政治哲学为追求,突出正义的价值性,或者以描述性政治哲学为依据,强调正义的事实性,割裂“价值”和“事实”的“二分法”(2)导致规范性和描述性正义观对正义价值性和事实性的割裂。马克思辩证批判正义观的提出,在消解“元价值”和超越“二分法”的基础上,立足现实社会,追求“人类解放”正义理想。第二,以马克思理论作为支撑,论证马克思辩证批判正义观的演进逻辑。马克思最初受思辨哲学影响,在吸收伊壁鸠鲁自我意识正义观、黑格尔理性主义正义观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正义观的基础上,把正义理解为对抽象意义上的人的自由的实现。当马克思以思辨哲学为指导,在现实社会遇到无法解答的困惑时,转向了对资本主义社会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实现了哲学的实践转向并创立了唯物史观,以此为基础,马克思对正义问题的考察以现实社会作为立脚点,转向了对人类解放的研究,实现了对辩证批判正义观的证成。马克思辩证批判正义观通过对资本主义制度非正义的批判、对“社会主义思潮”的正义厘清以及对共产主义正义本质的把握,进一步在理论和实践中展开。第三,以马克思辩证批判正义观推进人类解放,需要对辩证批判正义观的基本内涵进行系统阐释。马克思辩证批判正义观的内涵是马克思对“何为正义、如何实现正义”问题的回答:就“何为正义”而言,马克思把正义理解为立足现实社会的批判正义和指向“人类社会”(3)的否定性正义,它既是正义在事实维度和价值维度的表达,也是对人类社会实然状态和应然状态的反映。就“如何实现正义”而言,马克思把正义看作走向未来社会的实践正义,实践正义实现了正义的事实性和价值性的统一,把人类解放的正义理想理解为人类社会从实然状态走向应然状态的历史过程。第四,揭示马克思辩证批判正义观的理论特质,把握马克思正义观的历史进步性。从根本上来看,辩证批判正义观是一次深入政治经济学的更彻底的社会批判,是一场以人类解放为目的的人的高度的革命,是一种人类社会从外在否定到自我否定的现实运动,这是马克思辩证批判正义观的实质。马克思辩证批判正义观的历史进步性主要体现在其超越性和革命性,它既实现了从思辨正义到实践正义、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以及从道德应得到生产正义的转变,同时也实现了规范性和理想性、批判性和建构性以及个体性和社会性的统一。第五,以马克思辩证批判正义观回应学界关于正义问题的争论,探究马克思辩证批判正义观的当代价值。本文选取两种具有代表性的关于正义问题的争论,以马克思的视野进行了针对性回应:一是新自由主义正义观与社群主义正义观围绕无害与至善原则产生的争论,双方以资本主义二元结构为现实根基,在权利与善何者优先的问题上,割裂了实现人类解放正义理想的共产主义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二是分析马克思主义内部围绕马克思与正义问题的争论,双方在误解马克思本意的基础上形成了“马克思正义悖论”(1),割裂了马克思辩证批判正义观中唯物史观与人类解放的统一。

董晓丽[6](2020)在《诺奇克的正义观研究》文中指出在当代政治哲学中,诺奇克素以思想的深刻、严密的论证和犀利的批判而着称。理论批判是诺奇克理论的显着标志,而理论建构则是其理论的隐性特征。如果以正义理论作为参照点,诺奇克的理论建构就显得更为重要和明显。当代政治哲学的主题是社会正义,而有着明确正义理论的思想家并不多见。除了罗尔斯的平等正义、古典的应得正义以及需要的正义之外,诺奇克的资格正义在当代政治哲学的思想谱系中占据独特的理论位置。资格正义以“权利的边界约束”为道德基础,重申和扞卫了自由的绝对价值。在理论形态上,资格正义与分配正义所主张的平等价值尖锐对立。自此之后,当代西方正义理论如果要以恰当的理论形态反映启蒙以来的自由和平等价值,它们只能是在诺奇克的绝对自由和罗尔斯的实质平等之间寻找自己合适的理论位置。本文分为五章来分析和解释诺奇克资格正义的思想构成、内在逻辑、理论特征及其理论意义。第一章,通过权利来确定正义的边界。由于对正义的认知和秉持的观念不同,每个哲学家在思考正义理论时都会寻求相应的理论起点和能够为之辩护的道德理由。诺奇克把正义理论的基石建立在权利上,并通过对权利信念的扞卫,为其整个政治哲学思想和基本立场辩护。诺奇克的权利具有否定性、绝对性和彻底性特征,它是一种“道德的边界约束”原则。诺奇克本人并没有赋予权利体系化的道德理论,而是通过对权利功利主义的批判,对康德“人是目的”原则的批判性吸收,把“生活的意义”理论作为权利的道德基础。第二章,批判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指出所有的分配正义与权利原则都严重冲突。依据权利原则,任何形式的分配正义都是不合法的。诺奇克指出分配正义不是“中性”的理论,是目的-结果原则的体现,是罗尔斯理论设计和理论剪裁的结果;分配正义以“模式化”为运作方式,是一种单一性、任意性和不注重生产的分配方式,为了维持模式化而必然会侵犯人们的自由;分配正义以国家再分配为政治实践方式,而再分配是对个人财产权的严重侵犯,违反了权利的边界约束原则。第三章,建构资格正义理论。诺奇克以“持有正义”指代自己的正义理论。持有正义由获取的正义、转让的正义和矫正正义三个正义原则构成。由于三个正义原则的核心都是“资格”,因而持有正义即为“资格正义”。资格正义的理论论证并非尽善尽美,但是,资格正义的目的鲜明,它以极端自由主义的立场来扞卫自由的绝对价值、扞卫个人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宣示了义务无强加的坚决态度。资格正义与分配正义在正义的目的、实现途径和程序正义观念上都完全对立。第四章,分析和批判资格正义依赖的自我所有基础。自我所有权是权利原则的体现形式,也是资格正义直接的理论基础。资格正义的首要原则即获取的正义原则其逻辑支撑点在于“自我所有”,它也是个人财产权得以辩护的形而上学基础。只有批判自我所有原则,才能动摇诺奇克的极端自由主义立场。以平等为价值坐标,本章分析了社会主义和自由主义的两种批判路径。科亨以共同所有批判自我所有,为社会主义的平等开辟理论空间;克里斯特曼区分控制所有权和收入所有权,在权利自由主义的立场中寻求平等的理论向度。第五章,分析资格正义与平等理念的一致和区别。资格正义的目的是扞卫自由,但是也承认一定程度的平等。权利平等是资格正义在平等理念上的体现,也是诺奇克对待平等的真实态度。诺奇克反对罗尔斯式的实质平等(财富和收入的平等),仅承认一种形式的机会平等即自然的自由。不平等是一种不幸,但不能说是不正义;相反,不平等同个人选择相关,个人应该承担责任。诺奇克的平等观念对自由主义者德沃金、社群主义者沃尔泽和社会主义者科亨的平等思想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诺奇克的资格正义不是为不平等而立论,而是为绝对的自由而立论。诺奇克同自由主义者的区别不在于权利和自由本身,而在于权利和自由的边界在何处。在基本的权利和基本的自由方面,诺奇克同自由主义者、社群主义者、共和主义者以及新功利主义者们不会有实质性的差别,都承认它们的重要性以及对于个人的意义;真正的差别在于正义是否仅限于基本的权利和基本的自由。分享社会利益和福利、每个人过上体面的生活是否是人应有的权利和自由,诺奇克在晚年以“人道”和“团结”作为正义应该构成的部分而做出了肯定的回答。诺奇克在极端自由主义立场上的退步为平等留下了理论空间,但是,“人道”和“团结”如何能融贯地嵌入到资格正义之中也是诺奇克留给人们继续思考的理论课题。

张健旺[7](2019)在《方孝孺与有明一代的“读书种子”》文中研究指明“读书种子”就是士之典范,志于道,据于仁,依于德,立于礼。要在行己有耻、立身见道、通经致用,是真男子,大丈夫,是没有文王也兴的豪杰之士。简约说“读书种子”就是相续圣贤血脉的思想家。我取样的我国有明一代的“读书种子”有:宋濂、方孝孺、王阳明、方以智、顾炎武、王夫之。宋濂是从“文章种子”转到有道君子的典型。他守道之笃,独立不迁;不“枉道以徇人”,不“诎道以徇物”;用“敬”立心;安于道;尊崇气节,激扬豪杰。他的《龙门凝道记》是见志入道的着作。方孝孺是“雄才劲节”的典范。他善学六艺、自立其志、尊圣亲贤、勇于自治、自性庄严、刚健中正,是礼乐君子,是经典的意志人。王阳明是“狂圣”的典范。其人遭遇患难而刊落习气,道明德立,创立“良知”学说,自由担当,成为“刚狷振砺”、“独行违俗”的圣贤豪杰。可谓具有“自由思想、独立精神”的精神哲学的大师。方以智是“宏览博物”的典范。他是经典的世家子弟,有豪华的才性,遭遇世变而心性大明,随缘放旷,至诚至性,外和内刚,是博通深邃的大思想家,特立独行,自创体系,成一家之言。可谓“穷理而博学,闻道而为善”的博学君子。顾炎武是有明一代标举“行己有耻”最惹人注目的大思想家。他贬斥“无耻之士”,激扬“有耻之士”。无“耻心”即不“进德修业”,亦不“尊圣亲贤”。他遭遇世变,恪守“行己有耻”的圣训,不改形换骨,独来独往地治学,可谓磊落奇伟君子。王夫之是“醇儒”的典范。他是晚明遗老中最惹人注目的贬斥“狂流”的思想家。他“不随众狂”而标举君子之学与君子之道,立誓为“六经开生面”。他可谓经典的圣贤豪杰儒。他遭遇世变隐居着书,为往圣继绝学。我国文化是我国人民立人立国的“元气”,而“读书种子”是文化的“元气”和立国的“元气”。我国传统社会的“读书种子”的性情与人格、谈吐与风致、精神与风骨,具有绝对性的重要性。他们皆是我们民族出类拔萃的楷模,是我国传统社会读书人的“人师”。他们让我们明白什么是真正的人,人应成为什么样的人。他们是我们为人为学的典范。

徐洁[8](2019)在《走向意志自律:康德道德教育思想研究》文中认为康德道德教育思想是其整个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教育思想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康德道德教育思想主要体现为对受教育者内在道德动机的激发与善良意志的培育,倡导受教育者在以形式性普遍原则作为自身意志规定根据的基础上实现道德自由和精神意义的建构。然而,当前学校道德教育就其本质而言仍然是一种以功利、情感、自爱、称誉等质料性实践原则为基础的“意志他律性”教育,由此而导致道德教育实践的低效率与形式化。在此意义上,道德教育无法真正培育出受教育者的责任与义务意识,遑论从内心深处产生康德意义上的道德敬重感与崇高感。通过对康德道德教育思想进行系统梳理与深入研究,能够剖析出义务论伦理学及其德育思想的理论价值,也能够为建构以意志自律为导向的道德教育实践模式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继而引领当前学校道德教育实践的变革。促进受教育者的意志自律是康德道德教育思想的核心要义。意志自律主要表现为理性主体自立法与自守法的道德意向和实践能力。康德基于人的意志自律,对道德教育的内涵、目的、过程、方法等一系列基本问题进行了深入论述。首先,康德从人的“善之禀赋”和“恶之倾向”出发,提出道德教育属于实践理性的领域,它是一种使受教育者主观准则见之于客观道德法则的实践理性方法论,其本质在于激活受教育者道德奋进的意向,凸显人的积极自由和释放人性中的“善之禀赋”。其次,康德基于“人是目的”的价值基点,强调道德教育要从促进受教育者走向意志自律的过程中彰显人的绝对价值和崇高尊严。走向意志自律也就意味着,道德教育必须要将普遍性、形式化的先验道德律令而非质料性的偏好原则作为受教育者意志的规定根据,由此唤醒受教育者内心之中基于纯粹实践理性的善良意志,继而在祛除经验性关切的基础上体现有限理性存在者基于道德的本质规定性。再次,康德基于人的两重性与教育的两重性,认为道德教育主要分为两个阶段,亦即作为意志自律准备阶段的自然知性开化过程和作为意志自律形成阶段的实践理性启蒙过程。前者主要包括对儿童生蛮性的训诫、各种心灵技能的养炼以及文明化教养的培育,统称为“自然的教育”;后者致力于培育受教育者敏锐的道德感受性与道德判断力,激发受教育者内在的道德兴趣与道德动机,统称为“实践的教育”。这两类教育形式共同构成了受教育者走向意志自律的完整过程,并且在时间上既有延续性又有交叉性。最后,康德一方面联系其批判哲学的思想精髓,另一方面又立足道德教育实践,提出道德性的惩罚和自然性的惩罚、道德问答法、自我修行法、审美实践法等多种道德教育方法,它们共同承担着促进受教育者走向意志自律的教育使命。康德道德教育思想是其道德哲学在教育场域中的实践运用。他在富有逻辑性地论证善良意志、道德律令、善与恶、幸福与道德的“二律背反”等道德哲学内容的过程中,导引出其道德哲学的核心理念——意志自律,并使之成为其道德教育思想的核心理念。历史地看,康德道德教育思想渊源于对古希腊以来西方道德教育思想的批判性继承,同时也凝聚了同时代基督教虔信派、泛爱主义、卢梭、洛克等道德教育思想和实践的智慧成果。并且,他的道德教育深刻启发了后世诸多教育家关于道德教育的理论认识,在道德教育史上勾勒出一条以意志自律为旨要的主线索。但是,由于历史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康德道德教育思想也难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例如过于形式性和理想性、完全摒弃经验性的情感等等。基于对康德道德教育思想体系的整全性阐释和历史评析,并且立足当前我国道德教育的困境,一种依循于善良意志的自律德育理念应该成为未来道德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关注对象。

陈迁达[9](2018)在《黑格尔自由史思想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通过对思想史的梳理,本文明确了自由是黑格尔哲学的核心概念,并指出黑格尔哲学中“自由”包含着绝对性、中介性、历史性和目的性的特征。自由不是抽象概念,而是客观现实,人类社会是自由在现实世界中最坚实的表现,自由是人类真正的本质和应有的生活。黑格尔的自由史思想包涵三个层次的意义:第一,真正的自由一定是要将自我实现出来的自由,自由本身就是“史”,“史”是自由的存在方式。第二,自由史是精神摆脱依赖性并逐渐自觉发现自身本质的过程,自由实现自身的表现形式就是精神的成熟,自由史就是精神走向成熟的历史。第三,人类历史是向着自由的历史,人类历史都接受自由的指引,其中的每个阶段因在自由的坐标中而获得意义。由于自由作为目的,人类社会发展具有了方向。在这个理解的基础上,本文对黑格尔自由史思想的研究在以下三个方面展开:第一,在黑格尔之前,康德曾努力调和机械论世界观和自由意志之间的矛盾,对于他来说,自由的存在是必然的,但是自由在现实世界实现,还需要“永恒”的理性即上帝作为保证。黑格尔则认为“实体本身就是主体”,绝对思维就是自由的开始,自我意识的建立就是“本质”的自我认识、自我显现,世界就在当下的意识之中。绝对思维是绝对的创造力,绝对精神要将自身外化为世界,将自身变成现实的和具体的。时间是自由实现自身的场所,自由要将自己表现为在时间中的一系列偶然事件。“在现实世界中现身”符合自由自身变化的逻辑,是自由的必然要求。第二,以《精神现象学》为主要文本依据,梳理了从欲望个体到具有现实生活内容的自我意识的发展过程。黑格尔认为,自由精神的自我创造首先体现在,精神由受自然因果律控制的意识发展到独立的自我意识,即自由的精神将自身现实化为人的意识发展过程——自我意识摆脱自然和奴役而自觉其自由。人在最开始是自然因果律的一环,受到自然的奴役,但人本质上不止于此,他必然要经过一番过程而成为“自由的”,世界历史就是自然人变成真正的人的历史。本文关注到,对自然欲望和建立在自然欲望基础上的主奴关系的突破和超越,是自由人产生的重要转折点,在这一环节中,劳动对人的改造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是思维的自我意识,必然在社会实践中将自身强化为“客观精神”,成为人的普遍良心。自由最终必然是普施于全世界范围、涵盖人类所有个体的自由。第三,自由要成为生活世界的现实,也就是要将自由实现在整个世界中,——没有普遍就不是真正的自由。本文关注到,在黑格尔哲学中,整体目的性的实现,并不是作为有限理性个体的直接目的——有限理性的个体在有限理性的范围内追寻自身的目的,这是对整体目的的一种无目的意识,但正因为有限理性个体的无目的的行动,最终促成了整体目的的实现。整体目的的实现就是自由现实化过程的完成,也是人类史前史的终结,这是历史必然的终结。本文认为,流行的“历史的终结”在一些基本逻辑和结论上误解了黑格尔的历史目的论。黑格尔自由史观启迪着马克思——马克思在劳动创造自由人、实现全人类的解放和自由等方面都继承和发展了黑格尔——同时也宣示着,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自由都是人们共同的事业,为人类历史的发展提供指引。本文认为,马克思继承并发扬了黑格尔关于劳动和异化的思想,从而建立以劳动为关键的人类解放史,即劳动创造了人的本质,人也只有通过劳动才能破除劳动的异化作用,从而实现自由。对黑格尔自由史观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理解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更美好生活的理想,以及做好与其他优秀思想家们对未来世界描摹的对接——理想本身就足以证明我们的理想是值得理想的。

毛林林[10](2017)在《费希特自由体系及其对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影响》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自由之可能这一哲学根本问题,对费希特的知识学理论的建构进行了深度阐释,并在此基础上对比了费希特的自由理论的结构与马克思以“对象性活动”概念为核心的自由理论,表明了两种理论之间所具有的相关性。本文将自由的构建作为逻辑脉络分析了费希特前后两个版本的知识学,《全部知识学的基础》和《知识学新方法》,梳理出两个版本中自由构成的基本要素,推演逻辑及其理论的最终结果,指出《知识学新方法》对前一版本理论中的基本要素自我、非我及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修正。这种修正指向一个理论目的,即为一种自由理论之可能做出辩护。本文认为,费希特基于自我的自由理论是一种从主体出发向感性世界跨越的尝试,既是试图克服因康德对“物自体”的承认所导致的二元论,亦是为了弥补唯心主义一直以来无法走出意识内部、忽视感性世界的理论缺陷。在费希特尝试实现从理性世界向感性世界的跨越过程中,想象力凭借其“摆荡”的特性被认作是桥梁和关键,并且其重要性在后一版知识学中的重要性得到了极大的提升。想象力概念之所以在费希特的理论中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是因为他认为想象力作为一种无定形的力量,以自由为本质,这使得它能够在理智世界与感性世界之间穿梭,将二者统一起来。费希特的这个推理逻辑建立在他的这一信念之上,即自由作为一种跨越性的能力,能够使得自我超出主体领域达至感性世界。然而,费希特这一理论结构以及其中包含的实践理论要素被自我的绝对设定能力所掩盖,其后继者无论是谢林还是黑格尔都只将注意力集中于费希特的绝对自我概念。经过青年黑格尔派的过渡,特别是在吸收费尔巴哈的感性理论之后,马克思在他的实践理论中发展出了类似的模型。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以对象性活动为核心在感性的人与自然之间建立起的多重关系在结构上与费希特在《全部知识学的基础》中以设定为核心建立起来的自我与非我之间的结构类似。借助这个结构马克思建立起了以能动的感性主体为承担者的对自然界的改造模式,在其中,感性的人实现其本质和自由。这种由结构的类似生发出来的理论上的共性证明,费希特理论影响了青年马克思的实践思想。

二、论意志自由的绝对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意志自由的绝对性(论文提纲范文)

(1)文艺复兴晚期的三元人论之争探原(论文提纲范文)

一、劳伦佐·瓦拉对中世纪主流人学观念的挑战
二、伊拉斯谟的三元人论及其对意志自由的论证
三、同时代的新教领袖对三元人论的态度的变化
四、文艺复兴晚期三元人论之争的实质与根源

(2)保护与服从 ——霍布斯论现代国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上篇 霍布斯政治思想中的保护与服从
    第一章 霍布斯与“保护—服从”理论研究综述
        第一节 霍布斯的主要政治学着作及其思想简述
        第二节 当前霍布斯研究简述
        第三节 霍布斯的保护与服从理论研究
        第四节 本文的研究内容与方法
    第二章 保护与服从学说的“政治—神学”面相
        第一节 恐惧——宗教生活的基础
        第二节 宗教与魔鬼学说
        第三节 权威之争:宗教、神学与国家
        第四节 小结
    第三章 保护与服从学说的政治—法律面相
        第一节 霍布斯时代的法律综述
        第二节 17 世纪英格兰有关征服的大讨论以及霍布斯论征服
        第三节 征服与普通法
        第四节 征服、普通法与议会
        第五节 法律的严苛与宗教的不宽容
        第六节 霍布斯论法律:同意和明晰性
        第七节 小结:新的法律权威来源
中篇 保护与服从理论中的现代国家
    第四章 论自由
        第一节 霍布斯之前的自由
        第二节 自由主义自由以及斯金纳的批判
        第三节 霍布斯论自由
        第四节 小结:自由与强制
    第五章 论国家
        第一节 霍布斯之前的保护力量
        第二节 霍布斯论国家形式
        第三节 霍布斯的国家权力
        第四节 国家与政府
        第五节 小结:国家权利的绝对性与个人自由绝对性
    第六章 论政治代表
        第一节 皮特金论霍布斯的代表概念与斯金纳的反驳
        第二节 霍布斯之前的代表概念
        第三节 霍布斯的代表概念
        第四节 结论:代表人民与人民代表
下篇 现代政治与人的境况
    第七章 政治决断
        第一节 政治决断的目的:个人安全与自由
        第二节 政治决断的国家
        第三节 个人及其服从
        第四节 小结:政治决断下的自由空间
    第八章 论人
        第一节 人的境况
        第二节 现代世界的不确定性
        第三节 人的困境
        第四节 小结
第九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3)实践观点与“自我中心困境”的超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 研究背景
    二 文献综述
    三 研究思路
第1章 近代“主体性”哲学与“自我中心困境”问题
    1.1 近代哲学的“主体转向”与现代自我观念的确立
        1.1.1 传统本体论哲学的危机与近代哲学的主体转向
        1.1.2 “自我”的确立与深化:从笛卡尔到康德
        1.1.3 哲学反思的跃升与自我中心的困境:“现代自我观念”的双重性
    1.2 思维与存在的分裂:“我思之我”的根本困境
        1.2.1 “我思主体”的挺立与“思存二元论”问题的缘起
        1.2.2 “自我”的内在锁闭与存在的观念化
        1.2.3 物自体与现象界的划分:“思存分裂”的深化
    1.3 “我思主体”的价值意蕴及其伦理困境
        1.3.1 占有性个人主义和价值个体主义:“我思主体”的基本价值意蕴
        1.3.2 占有性个人主义的兴起与社会分裂问题的凸显
        1.3.3 价值个体主义的流行与价值共识危机
第2章 “自我”的实体化及其传统形而上学思维方式:“自我中心困境”的深层根源
    2.1 “自我”的实体化:近代哲学的基本理论原则
        2.1.1 实体化的自我观念与现代性的时代精神
        2.1.2 “自我”的实体化与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
        2.1.3 “我思主体”的实体化与意识哲学的理论范式
    2.2 “我思之我”的实体化与“思存分裂”困境的深层根源
        2.2.1 “内在”与“超越”的悖论:实体化自我的内在矛盾
        2.2.2 黑格尔概念辩证法对思存二元论难题的思辨解决
    2.3 “自我”的实体化与现代性伦理困境的深层根源
        2.3.1 “自我”的实体化与“他者”维度的丧失:现代性的深层伦理困境
        2.3.2 个人社会性的遮蔽与精神共同感的消解
第3章 实践观点的理论变革与“实体化自我观念”的超越
    3.1 实践观点:马克思哲学的基本理论原则
        3.1.1 实践概念的历史演变
        3.1.2 马克思实践观点的基本含义及其内在原则
        3.1.3 实践观点作为思维方式的涵义与意义
    3.2 意识哲学向实践哲学的范式转换:实践观点的重大理论变革
        3.2.1 感性实践活动对纯粹意识关系的颠倒与抽象意识哲学的超越
        3.2.2 意识能动性与感性受动性的否定性统一
    3.3 实践观点与自我观念的变革:马克思对实体化自我观念的批判
        3.3.1 从实体性的精神自我到身心一体的感性自我
        3.3.2 从实体性存在者到生成的关系性存在
        3.3.3 作为“类主体”的自我的确立
第4章 实践活动的自觉理解与“自我中心困境”的克服
    4.1 感性对象性活动与思存分裂困境的超越
        4.2.1 本源与反思:从反思的分裂到本源的统一
        4.2.2 感性对象性活动:思维与存在的否定性统一
    4.2 “存在”而非“占有”:实践观点视域中自我之本真性的觉解
        4.2.1 作为生存方式的“占有”与“存在”
        4.2.2 占有性生存方式与自我存在的异化
        4.2.3 非占有性“存在”:自我之本真性的觉解
    4.3 “人类社会”的生成与共在难题的破除
        4.3.1 “人类社会”的生成:个人与社会的有机统一
        4.3.2 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生成“人类社会”的现实道路
参考文献
作者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致谢

(5)马克思辩证批判的正义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国外研究综述
        1.2.2 国内研究综述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1.4.1 创新之处
        1.4.2 不足之处
第2章 正义观的理论回溯
    2.1 正义观的理论渊源
        2.1.1 自然法学派的正义
        2.1.2 哲理法学派的正义
    2.2 正义观的伦理基础
        2.2.1 规范性政治哲学
        2.2.2 描述性政治哲学
    2.3 马克思辩证批判正义观的提出
        2.3.1 消解“元价值”
        2.3.2 超越“二分法”
        2.3.3 实现“人类解放”
第3章 马克思辩证批判正义观的逻辑演进
    3.1 辩证批判正义观的起源
        3.1.1 伊壁鸠鲁自我意识正义观
        3.1.2 黑格尔理性主义正义观
        3.1.3 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正义观
    3.2 辩证批判正义观的证成
        3.2.1 理论起点:从“副本”批判到“原本”批判
        3.2.2 实现路径:从异化劳动到自由自觉的活动
        3.2.3 现实走向:从异己的对象关系到全面的社会关系
    3.3 辩证批判正义观的展开
        3.3.1 对资本主义制度非正义的批判
        3.3.2 对“社会主义思潮”的正义厘清
        3.3.3 对共产主义正义本质的把握
第4章 马克思辩证批判正义观的内涵阐释
    4.1 立足现实社会的批判正义
        4.1.1 对资本剥削劳动的正义批判
        4.1.2 对国家与市民社会相分离的正义批判
        4.1.3 对人的本质异化的正义批判
    4.2 走向未来社会的实践正义
        4.2.1 物质生产的正义性:实现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
        4.2.2 阶级斗争的正义性:推动生产方式的变革
        4.2.3 劳动解放的正义性:实现人的本质的复归
    4.3 指向“人类社会”的否定性正义
        4.3.1 个体的自我否定:个人自由的实现
        4.3.2 社会的自我否定:社会平等的实现
        4.3.3 个体与社会的统一:自由人联合体
第5章 马克思辩证批判正义观的理论特质
    5.1 马克思辩证批判正义观的批判性
        5.1.1 “更彻底的社会批判”
        5.1.2 “人的高度的革命”
        5.1.3 “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运动”
    5.2 马克思辩证批判正义观的超越性
        5.2.1 从思辨正义到实践正义
        5.2.2 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
        5.2.3 从道德应得到生产正义
    5.3 马克思辩证批判正义观的革命性
        5.3.1 现实性与理想性的统一
        5.3.2 批判性与建构性的统一
        5.3.3 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第6章 马克思辩证批判正义观的当代价值
    6.1 新自由主义正义观与社群主义正义观之争:无害与至善
        6.1.1 争论的价值取向:权利与善的优先性
        6.1.2 争论的现实根基:资本主义二元对立结构
        6.1.3 共产主义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
    6.2 分析马克思主义内部之争:马克思与正义
        6.2.1 反对派:马克思拒斥正义
        6.2.2 赞同派:马克思赞成正义
        6.2.3 马克思辩证批判正义观是唯物史观与人类解放的统一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致谢

(6)诺奇克的正义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研究缘起
    二、研究现状
    三、主要内容和框架
第一章 正义与权利:分配正义的边界
    第一节 权利作为“道德的边界约束”
    第二节 权利与“功利主义怪兽”
    第三节 边界约束与意义理论
    第四节 权利与国家的边界
第二章 分配正义批判
    第一节 分配正义与目的-结果原则
        1.非“中性”的分配正义
        2.解释原则与目的性
        3.原初状态与平等的理念
        4.无知之幕与剪裁作用
    第二节 分配正义与模式化
        1.历史与模式化
        2.自由与模式化
        3.分配正义与模式化“魔咒”
    第三节 再分配与财产权
        1.家庭与财富分配
        2.模式化与再分配
        3.再分配与所有权
第三章 资格正义及其诸原则
    第一节 劳动占有与获取原则
        1.劳动占有与所有权
        2.占有与劳动价值论
        3.占有的限度
    第二节 自愿交换与转让原则
        1.转让原则的重要性
        2.自愿与强迫
        3.转让与限制
    第三节 程序正义与矫正原则
        1.矫正原则与历史正义
        2.矫正原则与边界约束
        3.矫正原则与程序正义
    第四节 资格正义与分配正义的对照
第四章 自我所有:资格正义的基础
    第一节 自我所有:权利的形而上学基础
        1.所有权与自我所有
        2.自我所有与意志所有
        3.自我所有与资格正义
    第二节 自我所有与共同所有
        1.自我所有与正义
        2.自我所有与自由
        3.自我所有还是共同所有
    第三节 控制所有与收入所有
        1.自我所有与财产权
        2.控制所有权与自主
        3.收入所有权与分配平等
第五章 资格正义与平等
    第一节 资格正义与权利平等
        1.平等的理由批判
        2.反对实质平等
        3.坚持权利平等
    第二节 权利平等与不平等之再考察
        1.不平等的原因
        2.不平等与责任
        3.不平等原因之再考察
    第三节 平等思想的影响
        1.资源平等
        2.复合平等
        3.优势平等
结束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后记

(7)方孝孺与有明一代的“读书种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序论 推证“读书种子”名义
    第一节 “廉耻之道”与“有耻之士”
    第二节 “躬行君子”与“读书君子”
    第三节 “六艺之学”与“读书种子”
    第四节 “士之典范”与“读书种子”
    第五节 “古今仁圣”与“读书种子”
    第六节 “习气种子”与“读书种子”
    第七节 “知识种子”与“读书种子”
第一章 “劲节不同群”的“读书种子”方孝孺
    第一节 “优美门风”与“自立其志”
    第二节 “善学君子”与“六艺之学”
    第三节 “不寻俗好”与“独契前贤”
    第四节 “勇于自治”与“修身为本”
    第五节 “纷纭野鸟”与“圣学真凤”
第二章 “狷介独行”的“读书种子”宋濂
    第一节 “文章知己”与“文章种子”
    第二节 “逢缘遇境”与“一变至道”
    第三节 “素狷之士”与“狷者一狂”
第三章 “独行违俗”的“读书种子”王阳明
    第一节 “遭遇患难”与“返之六经”
    第二节 “媚世乡愿”与“乡愿意思”
    第三节 “素狂之士”与“素刚之士”
    第四节 “有道学问”与“圣贤血脉”
    第五节 “忠信之道”与“良知之学”
第四章 “宏览博物”的“读书种子”方以智
    第一节 “世家子弟”与“故家旧味”
    第二节 “读书之士”与“博学君子”
    第三节 “娟而狂者”与“旷达之士”
    第四节 “破家之子”与“异类中行”
    第五节 “孝悌之道”与“天地孝子”
第五章 “行己有耻”的“读书种子”顾炎武
    第一节 “读书世家”与“奇质嘉种”
    第二节 “诗文种子”与“学问种子”
    第三节 “立人大节”与“行己有耻”
    第四节 “博学于文”与“临文主敬”
    第五节 “典型未往”与“树式后辈”
第六章 “不随众狂”的“读书种子”王夫之
    第一节 “弘道之人”与“豪杰之士”
    第二节 “正学醇儒”与“读书种子”
    第三节 “君子之学”与“君子之道”
    第四节 “观其所恒”与“依然故旧”
    第五节 “天地元气”与“圣贤学脉”
结语
参考文献
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等
致谢

(8)走向意志自律:康德道德教育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缘起
        (一) 基于对康德义务论伦理学及其德育价值的理论思考
        (二) 基于对现实道德教育问题的反思
    二、研究意义
        (一) 理论意义
        (二) 实践意义
    三、文献综述
        (一) 关于康德道德哲学思想的研究
        (二) 关于康德教育思想的研究
        (三) 对已有研究的评价
    四、研究思路
    五、研究方法
        (一) 文献研究法
        (二) 比较研究法
        (三) 历史研究法
    六、关于康德道德教育思想的简要说明
第一章 康德道德教育思想的历史溯源
    一、康德的生平及其与道德教育相关的论着
        (一) 康德生平:在自律中创造思想圣殿
        (二) 与道德教育思想有关的康德论着
    二、康德道德教育思想产生的直接动力
        (一) 童年时期的家庭教育环境
        (二) 基督教虔信派的伦理思想
        (三) 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
        (四) 泛爱派的教育实践活动
    三、康德道德教育思想产生的理论渊源
        (一) 古希腊时期崇尚美德的道德教育思想
        (二) 中世纪封建时期信奉宗教的道德教育思想
        (三) 近代早期情感主义、自然主义和功利主义的道德教育思想
第二章 面向实践理性:康德道德教育思想的哲学根据
    一、康德道德哲学:道德领域中的“哥白尼式革命”
    二、“我应该做什么”:康德道德哲学的逻辑推演
        (一) 善良意志与道德责任
        (二) 道德律令的普遍性、目的性与综合性
        (三) 作为实践理性对象的“善”与“恶”
        (四) 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和三大悬设
        (五) 基于权利与正义的法哲学
    三、意志自律:康德道德哲学的核心理念
        (一) 作为实践理性自立法自守法的意志自律
        (二) 道德的本质在于理性主体的意志自律
    四、道德教育:康德道德哲学的实践场域
        (一) 道德教育与对道德律令的服从
        (二) 道德教育与善良意志的唤醒
        (三) 道德教育与道德敬重感的激发
        (四) 道德教育与道德自主性的彰显
第三章 纯粹理性的启蒙:康德论道德教育的内涵
    一、人性与道德教育
        (一) 人的两重性与教育的两重性
        (二) 人之本性的可塑性:“善的禀赋”与“恶的倾向”
    二、作为启蒙艺术的道德教育
        (一) 作为有限理性存在者的人具有意志自律的意向
        (二) 道德教授法在实践上是一种可行的启蒙艺术
    三、道德教育的本质内涵
        (一) 道德教育属于实践理性的领域
        (二) 道德教育的本质关乎人的积极自由和意志自律
        (三) 道德教育是使主观准则见之于客观法则的方法
第四章 康德论道德教育的目的:促进人的意志自律
    一、“人是目的”:道德教育的价值基点
        (一) 作为有限理性存在者的人具有绝对价值
        (二) 道德教育:从意志自律的养炼中彰显人的价值与尊严
    二、实现纯粹的意志自律是道德教育的目的
        (一) 道德教育中受教育者意志的规定根据:形式抑或质料
        (二) 道德教育旨在唤醒受教育者心中的善良意志
        (三) 道德教育的目的转型:从意志他律走向意志自律
    三、受教育者意志自律的具象描绘
        (一) 服从实践理性法则的道德律令
        (二) 诚实:作为一项道德命令的“勿说谎”
        (三) 对人的尊严与权利保持敬重的义务
        (四) 怀有作为世界公民的仁爱之心
第五章 “自然”与“实践”:康德论道德教育的过程
    一、自然知性的开化过程:意志自律的准备阶段
        (一) 对儿童生蛮性的训诫
        (二) 培养儿童心灵诸技能
        (三) 文明化教养的生成
    二、实践理性的启蒙过程:意志自律的生成阶段
        (一) 道德感受性的孕育
        (二) 道德兴趣的激发与意志自律的实现
第六章 自主与自律:康德论道德教育的方法
    一、培育纯粹德性的几个要点
        (一) 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性
        (二) 注重道德意念的纯粹性
        (三) 强调蕴含敬重的道德情感
        (四) 倡导强制与自由的辩证统一
    二、基于意志自律的道德教育方法
        (一) 道德性的惩罚与自然性的惩罚
        (二) 道德问答法
        (三) 自我修行法
        (四) 审美实践法
第七章 康德道德教育思想评析及其当代启示
    一、康德道德教育思想的世界性影响
        (一) 启发了后世诸多教育家关于道德教育的理论认识
        (二) 在道德教育史上勾勒出一条以意志自律为旨要的主线索
    二、康德道德教育思想的历史局限
        (一) 纯粹形式化的道德教育思想难以有效关联教育实际问题
        (二) 对经验性情感的摒弃无法诠释道德教育的完整意涵
        (三) 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在道德教育实践中无法获致解决
    三、自律德育:康德道德教育思想的当代启示
        (一) 他律德育:当前道德教育的困境
        (二) 走向“自律德育”:破解道德教育困境的康德路径
        (三) 自律德育的理念内涵
        (四) 自律德育的实践路径
结语 道德教育中的意志自律及其边界
参考文献
致谢

(9)黑格尔自由史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本文选题背景与研究切入点
    (二)本课题前人研究综述
    (三)本文的研究框架
    (四)本文研究方法及有可能的创新点
第一章 自由问题:黑格尔哲学的核心
    一、探寻自由是哲学的基本任务
        (一)从追寻自由之物开始:古代哲学对自由之物的追问
        (二)从自由之物到自由之“我”:近代哲学认识的深化及本体论的转向
    二、自由的实现与展开——黑格尔哲学的核心内容
        (一)自由是黑格尔哲学关注的核心
        (二)自由的展开与黑格尔哲学的划分
        (三)自由的实现是黑格尔哲学的终极目的
    三、黑格尔哲学中"自由"的几个特性
        (一)绝对性
        (二)中介性
        (三)历史性
        (四)目的性
第二章 绝对自由及其在时间中的外化
    一、绝对自由的现实化问题及其解决的尝试
        (一)机械论的自由困境
        (二)解决自由困境的尝试
        (三)不在当下的自由即非自由
    二、自由与开端
        (一)作为开端的纯粹直接物
        (二)直接确定性的自我确立
        (三)共相的确立与共享世界
        (四)知性规律建立的必然性
    三、自由与外化
        (一)自由必然外化
        (二)外化建立自身的场所:在现在中开显
        (三)内在时间展开为历史时间
        (四)时间与人类历史
第三章 以承认为基础的自由史观
    一、对自然人和自然状态的诸多猜想
        (一)霍布斯对自然状态的理解及其建立的社会价值体系
        (二)洛克对自然状态的理解及其建立的社会价值体系
        (三)卢梭对自然状态的理解及其建立的社会价值体系
    二、“为承认而斗争”
        (一)欲望和欲望的斗争
        (二)自我意识在斗争中觉醒
        (三)劳动对欲望的克服
    三、在社会生活中强化承认
        (一)参与世界进程
        (二)从家庭伦理到社会法权
        (三)从国家中的自由到世界历史
第四章 自由的实现与世界史之目的
    一、目的论与历史哲学的迷思
        (一)康德之前思想家对目的的认识
        (二)批判哲学目的论及对历史的反思
        (三)费希特与谢林对目的论的补充
    二、黑格尔语境中的自由目的
        (一)最高自由作为世界史的方向和目的
        (二)有目的的世界史
        (三)世界历史的层次阶段性及其由来
        (四)作为自由之展开与实现的世界史
    三、自由的实现与历史的终结
        (一)黑格尔对历史终结的认识
        (二)福山的历史终结论及其分析
        (三)历史是否终结于当下?
第五章 马克思对黑格尔自由史观的扬弃
    一、何谓自由在人类历史中的实现?
        (一)解放即是回归到人自身
        (二)自由与历史阶段
        (三)自由是必然方向
    二、劳动与自由
        (一)劳动创造人的本质
        (二)劳动异化与自我回复
        (三)劳动促使人获得解放
    三、在现世中实现自由
        (一)自由必然是现实
        (二)当下实践创造自由世界
        (三)在地上实现“天国”
参考文献
后记

(10)费希特自由体系及其对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二、研究现状
        1、关于费希特理论的研究现状
        2、关于费希特与马克思之间关系的研究现状
    三、本文的研究思路
第一章 思想冲突中“自由”问题的中心化
    第一节 哈曼与自由问题
    第二节 康德的自由理论
        1.2.1 因果律与自由意志的二律背反
        1.2.2 实践自由
        1.2.3 自由感
        1.2.4 反思判断中的想象力与自由
第二章 费希特与同时代哲学的对话
    第一节 费希特对康德哲学的继承与发扬
    第二节 费希特对莱因霍尔德基础哲学的继承
    第三节 费希特与舒尔茨的论辩
第三章 一种自由体系的初次尝试
    第一节 自由自我的三大原则
        3.1.1 “大写自我”的提出
        3.1.2 知识学的三大原则
    第二节 理论知识学中的自我设定
        3.2.1 对理论知识学所包含的矛盾的提出
        3.2.2 对理论知识学中矛盾的克服
        3.2.3 对活动和交替之间相互规定的考察
        3.2.4 关于想象力所留下的疑问
    第三节 实践知识学中的自我与自由
        3.3.1 绝对自我与认知自我
        3.3.2 对限制的不断克服
        3.3.3 客体被区分问理想客体与现实客体
        3.3.4 “努力”是对自我的离向心活动的综合
        3.3.5 从努力出发达到感性世界
        3.3.6 想象力的“翱翔”
第四章 以想象力为最高点的自由体系
    第一节 对想象力概念的回顾
        4.1.1 柏拉图理论中的想象力思想
        4.1.2 笛卡尔的想象力理论
        4.1.3 康德的想象力理论
    第二节 《知识学新方法》及其纲要
        4.2.1 关于《知识学新方法》
        4.2.2 对《知识学新方法》的纲要的分析
    第三节 从基础到被澄清的意识
        4.3.1 从实践与理智同一的自我出发的推演
        4.3.2 从意志个体出发的推演
    第四节 知识学的综合与想象力
        4.4.1 自我之内的多重综合
        4.4.2 自我的综合的可能性条件——想象力
第五章 从费希特到马克思
    第一节 谢林的自由理论
        5.1.1 自由与必然
        5.1.2 上帝与自由
        5.1.3 小结
    第二节 黑格尔的自由理论
        5.2.1 对费希特理论的批判
        5.2.2 黑格尔的自由理论
        5.2.3 自由与国家
        5.2.4 小结
    第三节 青年黑格尔学派
        5.3.1 施特劳斯和鲍威尔对宗教的批判
        5.3.2 费尔巴哈的感性理论
        5.3.3 小结
    第四节 青年黑格尔派时期的马克思
        5.4.1 伊壁鸠鲁和德谟克利特哲学的一般差别
        5.4.2 伊壁鸠鲁与德谟克利特哲学的具体差别
第六章 马克思思想发展中的费希特元素
    第一节 对黑格尔哲学及其劳动概念的批判
        6.1.1 从青年黑格尔学派及费尔巴哈切入
        6.1.2 对黑格尔劳动概念的批判
    第二节 通过对象性活动建立起的关系结构
        6.2.1 对象性存在物与自然
        6.2.2 对象性活动与劳动
        6.2.3 对象性活动与自由
    第三节 费希特与马克思的共性
        6.3.1 青年费希特与青年马克思的共性
        6.3.2 后期马克思思想与费希特理论的暗合
结束语:理论之限度与超越
参考文献
    一、中文参考文献
    二、外文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及博士在读期间学术成果
    一、个人简历
    二、博士在读期间学术成果

四、论意志自由的绝对性(论文参考文献)

  • [1]文艺复兴晚期的三元人论之争探原[J]. 徐弢,赵盼. 宗教学研究, 2021(03)
  • [2]保护与服从 ——霍布斯论现代国家[D]. 阳火亮. 北京大学, 2021(02)
  • [3]实践观点与“自我中心困境”的超越[D]. 徐国政. 吉林大学, 2021(01)
  • [4]先秦儒学自由观念之检讨[D]. 郭嘉.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1
  • [5]马克思辩证批判的正义观研究[D]. 王洋洋. 吉林大学, 2021(01)
  • [6]诺奇克的正义观研究[D]. 董晓丽. 吉林大学, 2020(08)
  • [7]方孝孺与有明一代的“读书种子”[D]. 张健旺. 中国艺术研究院, 2019(01)
  • [8]走向意志自律:康德道德教育思想研究[D]. 徐洁.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6)
  • [9]黑格尔自由史思想研究[D]. 陈迁达.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10]费希特自由体系及其对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影响[D]. 毛林林. 南开大学, 20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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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意志自由的绝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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