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刑事犯罪侦查调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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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犯罪学论文
  1. 答:001 当代带纳余女性犯罪的社会学思考
    002 繁荣背后的优思
    003 国茄绝家工作人员经济类职务犯罪问题研究
    004 对蠢滚二十世纪末中国大陆有组织犯罪研究之考察
    005 我国职务犯罪及防治对策
    006 犯罪探析
    007 犯罪及其对策
    008 家庭社会化功能的嬗变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009 犯罪测量研究
    010 持有型犯罪研究
问:涉嫌刑事犯罪如何解决
  1. 答:法律分析:涉嫌刑事犯罪情况严肃,应当积极配合侦查机关的调查,公民有配合侦查机关调查刑事案件的义务。如果被当作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或采取强制措施键伍,除了配合调查外,应当要求立刻指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洗清嫌疑或者宽大处理。我国刑诉法规定,从被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开始当事人即有权指定辩护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稿陆或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悉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问:刑事侦查原则哪些
  1. 答:一、讯问犯罪嫌迅消疑人。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皮昌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燃册其住处进行讯问。二、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可以依法询问证人、被害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三、勘验、检查。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检查。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四、搜查。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及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五、扣押物证、书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
  2. 答:(一)迅速及时原则
    这一原袜烂则要求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即组织侦查力量,制定侦查方案,及时采取侦查措施,收集案件的各种证据。
    (二)客观全面原则
    指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客观事实、按照客观猜空事实的本来面目去认识穗好瞎它并如实反映它。全面地调查了解和反映案件的情况,不能仅仅根据案件的某个情节或部分材料就下结论。
    (三)深入细致原则
    (四)依靠群众原则
    (五)程序法制原则
    (六)保守秘密原则
    (七)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是指侦查权在侵犯公民权利时,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选择侵害公民权利最小的方式。
  3. 答:刑事侦查的办案原则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4. 答:很多你自己去查吧我也懒得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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